拿著現鈔跑去通訊行買手機,能不能賣還要看年紀!一家通訊行業者po文抱怨,有家長來簡訊,說半年前小孩偷了錢,買了近萬元的二手iPhone6S手機,已經用了半年,才要求店家退費,業者認為是家長沒有管好小孩,加上使用超過半年不願退費,不料家長搬出民法說,7到20歲以前買賣契約成立,必須監護人事前或事後承認!

業者再三強調,表示用過半年的手機,要求原價退費,讓他不能接受!不過大部分家長都認為,店家販售高價位產品給未成年孩子,本身也有疏失。

網友看到po文,紛紛替業者叫屈,有人說自己的小孩沒教好,還要店家自行吸收損失?還有人說學一個經驗,不過律師提醒,若業者堅持不願退費,家長有權提出告訴,畢竟法律規定,7到20歲以前被限制行為能力,店家要賣產品,還得看看消費者的年紀,以免產生糾紛!
(民視新聞/簡辰丞、葉純豪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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