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網路上買來的切塊冷凍雞肉,竟然過期將近3年,外包裝上有效日期,清楚寫著105年(2016年)5月,讓消費者收到貨,卻嚇到完全不敢吃。
投訴者觀察,雞肉顏色異常暗沉,似乎不太新鮮,和網路上肉質鮮紅的商品圖對比,有很大差距。對照商品資訊寫著,保存期限只有7天,自己收到的有效期限卻已經過期近3年。
消費者是在今年(2019年)2月,透過量販店的網路商城,購買多達15盒的放山雞切塊,花了3440元,原本是要用來準備大型聚餐的料理,發現商品有問題後,只能緊急重買食材應急。
面對民眾投訴,業者否認真有販售過期肉品,澄清保存期限應為108年(2019年)5月13日,是內部人為疏失將標籤誤植,但會無償替消費者更換商品,未來也會檢討出貨流程,更嚴格把關。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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