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白T手拿看板,他們是網路平台叫車代僱駕駛自救會成員,3百人齊聚高喊口號,表達訴求。
Uber駕駛李先生說:「如果修法他說一個小時,我不可能接到一個小時的客人,對我來講我就不可能上路,不可能上路,我如何維持生計,當初交通部為什麼要引導我去租賃業,為什麼要告訴我這是合法、可以做的工作。」
氣勢不能輸,計程車司機們放下生意,把一台台小黃開進監理所繞場抗議。
計程車司機表示,「生意差一半以上,我們的數字是萎縮變成小三,我們要如何生活,他們不用考營業駕照,不用考營業登記證,我們為什麼要考?」
交通部辦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1條修法座談會,網路平台叫車業者,最大爭議點,在修法通過後,限制租車時間要1小時以上,等於市區短程的生意,通通無法跑。
網路平台叫車業者發言人李威爾則說:「立一個法來讓我們都沒有工作,這是抵觸我們的憲法,所以我們不排除提告交通部長林佳龍。」
台中市全聯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理事曾俊升說:「我們今天來就是要落實103-1條,支持這個法案通過。」
雙方各有立場,比動員、比聲量,誰都不想在發話權上,矮了一截。
(民視新聞/陳仕承、蔡枘埏 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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