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發電廠廢水5~8號機組排放口,在今年1月、3月分別被檢出硝酸鹽氮每公升68.9毫克,以及91.6毫克,其中1~4號機組的排水口,更被檢測出超過標準值2倍。台電雖然提出改善計畫書和陳述書,但遭到台中市政府退回,理由是改善計畫書太草率。
環保局長吳志超指出,台電的改善計畫提出,在系統供電無虞下,一到四號機的總發電量,約從220萬瓩降載到約200萬瓩,減產百分之10,不過3月21日稽查當天,一號到四號機組,其實有一部歲修、一部進行環保工程,在兩部機組未運轉之下,卻還超標2倍。
對於台電不斷強調,一號到四號機組如果停機,可能會影響供電。吳皇昇表示,汙染是事實,供電問題應該由中央檢討能源政策。
市府表示汙染是事實,沒有理由要台中市民承擔,退回台電的改善計畫,還槓上中央能源政策,15日將宣布裁罰結果,最重不排除一到四號機組立即停工。
(民視新聞/李坤錫 賴政坤 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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