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流水三次超標 市府重罰中火2千萬

台中火力發電廠1─4號機組放流水,今年被台中市環保局檢測三次不合格,市政府認為違規情節重大,上午對台電祭出2000萬元的重罰,並限期在4月30日前,提出污染改善計畫書;創下國營事業史上,違反環保法規被開罰的最高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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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改善空污問題,中火在火力發電過程中添加了液態氨,但卻造成防流水硝酸鹽淡濃度過高問題。

今年1月和3月,台中市環保局分別在中火的防流口採樣,但三次檢測都不合格,分別裁罰了26.4萬、301萬;尤其第三次,在1─4號機組的放流水,濃度更因為超標一倍,被市府認為情節重大,開出國營事業史上最高金額的罰款,並且限期兩週內提出改善計畫書。

台中市政府新聞局長吳皇昇表示:「我們希望透過這樣重罰2千萬元的史上最高紀錄,提醒國營事業,特別是台電中火,應該要立即的根據相關規定做出改善,改善期限之後如果還是超標,將予以重罰,不排除停工。」

市府祭出重罰,還揚言不排除勒令1─4號機組停工,這下子讓台電真的很有感。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表示:「我們會從降空污、減水污、1到4號機組減產50%的方式,三路並進,努力兼顧環境保護和穩定供電。」

眼看著夏季用電高峰即將到來,中火減產會不會造成民生用電不足,市府重申,那是中央該檢討的問題。吳皇昇表示:「這個供電責任是中央政府的能源政策問題,而不是加諸在台中市政府的身上。」

面對台電中火,台中市政府態度強硬,說是要維護台中市民的權益,也市兌現市長盧秀燕「空氣換新」的選前承諾。

(民視新聞/李坤錫、賴政坤 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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