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人員帶著陳姓老翁,離開三合院時,腳踝綁著毛巾,他的妻子,疑似用鐵鍊,將人鎖在三合院的神明廳龍柱,住在附近的親戚,全看不下,三番兩次勸阻,卻依舊如此。
親友:「我們好話都說盡了,她就不聽,妳這樣有罪,我還這樣跟她說,她就當做沒事。」
苗栗這名78歲的老翁,患有失智,經常外出走丟,妻子為了防止他走失,乾脆把人綁起來,也解釋,因為丈夫隨地大小便,行為不受控,才出此下策。
老翁妻子:「他失智已經好幾年了,就是最近又偷偷跑出去,跑了警察先生帶他回來,帶到警察都不想帶,就是給他綁幾天而已,正好我們這些家屬都回來看到。」
苗栗縣社會處長楊文志:「目前老先生身體狀況跟健康狀況是穩定的,同時我們會注意,老太太後續的情緒與健康情形。」
社會處已經協助老翁就醫,要求婦人改善,而限制老翁的行為,已違反《老人福利法》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民視新聞/邱俊超 苗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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