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刑法外患罪納入中港澳 最重可判處死刑
來源:王定宇臉書

立法院今(7)日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過去因為《憲法》並非把中國地區視為外國,即便共諜案件頻傳,仍無法以內亂罪或外患罪懲罰。這次刑法修正案中,新增115-1條,將中國、港、澳、境外敵對勢力適用外患罪章,未來洩密給中國,可處3年至10有期徒刑,若在戰時洩漏最重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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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在臉書上表示,刑法自1935年制定以來,外患罪章的條文長達84年從沒有修正過,也無法因應現行憲法規範的領域和現實狀態不一致。刑法長期以來不能發揮保護國家安全的功能,以致於台灣共諜被輕判、背叛國家的退將如柯政盛、許乃權等判刑確定之後,還能領到高額退俸的畸形現象,在本次修法通過之後都得以獲得矯正。

來源:王定宇臉書

他強調,「重要的是,面對中國的武力威脅和滲透,透過本次修法得以保護台灣國家安全和人民的民主自由。」

最後,王定宇也指出,自己推了二年的外患罪修法,多數立委認為修法困難度很高,因為外患罪章各條84年來無法修正一個字,而今天卻是重要的一刻!因為共諜終於適用外患罪章嚴懲了。

(民視新聞網/林妤亭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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