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管處前處長涉收回扣 無罪大逆轉重判10年2月

前高雄的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長許正雄,3年前被爆出任內涉嫌收受廠商回扣,被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一審原本無法證明被告和包商間有對價關係而判處無罪。如今二審卻又大逆轉,許正雄被重判有期徒刑10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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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廠商招待,正要去餐廳大啖魚翅宴,整個過程都被全程側錄。他是前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長許正雄,遭人檢舉2011年間起多次利用工程發包向包商或建築師索討賄款,只是一審判決,他和副處長兩人均都是無罪。

高雄地院副發言人林書慧於2018年4月提到,「完全沒有人贓俱獲也沒有查到金流,完全是業者說我交現金,但是他時間地點都說不清楚,唯一的依據居然是他自己的提款記錄,沒有一個明確證據說這個錢,他領出來之後確實是用在交付回扣。」

高雄地院一審認為,無法證明被告和包商間有對價關係,將兩人判處無罪,但檢方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結果大逆轉,許正雄依收受回扣罪被重判有期徒刑10年2月,副處長則維持無罪判決。

高分院行政庭長蔡國卿指出,「帳戶提款的資料也顯示說這5次見面前後時間不久,建築師都會立即前往見面地點,附近的提款機去提領現款,交付許正雄回扣的情事應屬可信。」

高等法院認為採信建築師的供詞,認為他和許正雄確實多次見面,每次見面前後都有交付賄款,因此改判有罪。許正雄從原本全身而退變成重判10年,判決結果有如洗三溫暖。

(民視新聞/南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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