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在七點零五分左右舉了橙旗,代表「撤退,否則將開火」,隨後現場聽到槍聲,並出動速龍小隊參與驅散行動。接下,防暴警察開始向上環方向推進,一邊走還一邊踢走馬路上示威民眾留下的雜物。
一推一進之間,警察多次發射催淚彈,而民眾則拿雜物向警方投擲。警方開始清理示威者設置的路障,又以大燈照向示威者方向,示威者方向也有人拿燈照射警方。雖然示威者一直向後退,但並沒有散去,有人一直用東西敲打路旁鐵欄,這段期間,警方一直高舉黑旗警告。
入夜後,警方開始發射催淚彈、橡膠子彈、海綿彈等企圖清場,與街頭民眾攻防4小時。香港醫管局表示,截自29日凌晨共16人受傷,而據香港警方說法,有49名民眾遭逮捕,罪名都是非法集會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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