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韻詩潑漆案嫌犯具統促黨背景!胡志偉、梁太富分別以20萬、10萬交保

香港歌手何韻詩遭潑漆案,警方再逮捕7名共犯,起出多把刀械棍棒和針對性標語,主嫌胡志偉和梁太富也因為2017年立院通過《組織犯罪條例》修正案,被檢方以符合有串聯且持續性的違法手段,依《組織犯罪條例》,向法院聲押禁見。不過法官裁定胡志偉20萬、梁太富10萬交保候傳。

更多新聞: 快新聞/囂張潑漆香港歌手何韻詩 11涉案人依4罪起訴

各種刀械棍棒整齊排放,地上滿滿的旗幟,一旁還有怒嗆,要「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和歌手何韻詩滾回去的標語,這些是警方偵辦何韻詩遭潑紅漆案的最新進度,並且逮到7名同為統促黨的共犯。

警政署長陳家欽表示,「搜索新北市一個處所,查扣相關統促黨識別還有犯案工具,這個處所就是本案,暴力攻擊行為的密謀處所及策劃處所,胡嫌(胡志偉)在這個地點,召開相關策畫這次行動(會議),本案是一個有預謀性計畫性,還有組織性的犯罪行為,目前到案的已經有7位,加上胡姓、梁姓2位已經有9位。」

2名主嫌胡志偉和梁太富被移送北檢複訊,自稱反對暴力,卻使用暴力,荒謬邏輯根本自打臉。檢方調查,兩人都是統促黨成員,偽裝成反送中人士行兇,梁太富不但是地方角頭大哥,也有組織犯罪前科。胡志偉更是統促黨自忠黨部的主委。

一年多前,「自由民主黨」主席蔡丁貴召開記者會,控訴慈湖潑漆事件,言論被封殺,遭胡志偉闖入潑灑生髮水,這回又對何韻詩潑紅漆,兩人被檢方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這也要歸功於2017年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提案,修正《組織犯罪條例》,擴大組織犯罪定義,不再局限於狹隘的「牟利性」因素,只能法辦蝦兵蟹將,而統促黨正符合具有長期、串聯且使用違法手段的狀況,有趣的還在後頭。

胡志偉也被發現,和時任外交部長、現任國安會祕書長李大維,被指「統派、英派一家親」,對此總統府發聲明,強調是胡志偉主動合影、索取簽名,兩人並不認識,一家親的指控更是無稽之談,此外他也和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柯志恩,以及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都曾合照比讚,接觸對象清一色都是藍營的人。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表示「每天都會碰到很多民眾要求來合照,那我不可能對每一位合照的民眾,詢問他的背景立場,更不可能對於合照民眾,他後續的行為來負責。」

蔣萬安連忙切割否認,但檢視統促黨主席張安樂過往言行,以及該黨濃厚的中國馬前卒色彩,潑漆事件,無疑再添一筆親中紀錄。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張安樂在北車慶「中國國慶」警4度舉牌驅離統促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