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油品案三審宣判 魏應充確定判刑5年9月定讞

頂新油品案台中高分院去年(2018年)二審判決,依違反《食安法》等罪,重判頂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有期徒刑15年,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天(6日)宣判,魏應充7罪不得易科罰金,合計5年9個月徒刑定讞,確定得入監服刑。對此,魏應充透過律師表達遺憾,也質疑檢方偵辦有三大違失,將依法聲請再審,並就違法之處聲請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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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油品案一審魏應充獲判無罪,二審遭判15年,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6日宣判,將45罪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19罪得易科罰金,其餘7罪合計刑期共5年9月,魏應充確定得入監服刑。

對此頂新集團委任律師余明賢表示,「魏應充先生他一如往常,其實他就是以一個非常平靜的心情,面對這樣的判決結果,魏應充先生一直以來還是信賴司法能夠獲得,能夠透過司法制度獲得正確清白的結果,但是聽到這個判決結果他還是十分遺憾。」

對判決結果,魏應充透過律師表達遺憾,同時提出三大違失、五大爭議,包括認為判決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及二審採用案發7個月後的油品「數值證據力不足」等,同時強調二審認為油品沒取得食品安全證書,就不具食用品質,但越南政府明定只要符合進口國規定即可,不滿法院無視這項事實。

余明賢指出,「數值都符合當時衛福部公佈的標準,所以這樣子的進口流程,不僅是符合越南當地的規定,而且也符合台灣當地對油脂進口的要件,二審判決怎麼還可以做出一個有罪判決,三審法院怎麼又會無視這樣的事實。」

確定得入監,魏應充得知消息後也在臉書發文,說自己對結果長嘆一聲,也無可奈何,心情已平靜了點,強調6年來社會對他有很多誤解,但已經錯失說明機會,遭眾人指責,佛教信仰成為他的最大支撐,並相信司法,頂新集團也強調,將依法聲請再審,也會同時聲請非常上訴。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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