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大的藍色招牌,直接搬到校門口,上頭黃字寫著「拒絕違反兒少法教練」,除了有禁身心虐待的圖樣,還指名道姓,指控該校教練陳鏡元。
自己的小孩送到老師家裡住,卻被打到瘀青紅腫,家長好氣。三年前,花蓮一所高中體育班學生寄宿在教練家,只因躺在床上滑手機,就被教練用木棍毆打臀部、摔手機,還被飆罵三字經。家長告上法院,陳教練違法兒少法,判處五個月刑期,拘役50天。如今卻在另一間公立國中任教,實在不能接受。
網球教練陳鏡元現身訴說委屈,也有家長出面力挺,不希望因為一個個案,斷送老師的執教生涯,但外界關心的是,他到底還能不能任教。
花蓮縣府也表示,根據教評會決議以及教師法規定,老師服完刑期任聘是依法有據,沒有問題,但對家長學生而言,有打學生前科的老師進入校園,心裡恐怕還是會有疑慮。
(民視新聞/趙永博 花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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