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1)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7項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其中包括彭迦智領銜提出的公投案「你是否同意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本文:人工流產應於妊娠24週內施行,修正為人工流產應於妊娠8週內施行。」
中選會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去年11月21日函請提案人的領銜人限期補正,補正經提委員會審議,認定仍不符合規定,決議依法予以駁回。
圖片擷取自中央選舉委員會Youtube中選會官員說明,駁回主因是公投提案的格式不符規定,語意表達也不夠清楚,經限期補正後,仍不符合規定,此案雖有是否涉及人權議題的爭議,但因格式已不符規定,因此實體部分也不需再討論。
另外,中選會今日審議的另6項公投提案,包括人工流產前應有6日思考期、另立專法規範公營事業負責人公開遴選、九二共識就是擱置爭議與務實協商、政府應立法確定非煤時間表等,將舉行聽證,釐清相關爭點。
(民視新聞網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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