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人祥說明,案277曾於3月1日至3日在國外住院,之後一直有在吃抗生素和類固醇,其他時間沒有發燒症狀,待20日返國居家檢疫後停藥,22日才開始發燒,26日通報,28日確診,因此正確發病日應為22日。
陳時中接著說,該個案在菲律賓有住院,但返台在機場填寫健康聲明書時,要求14天內有喉嚨痛或發燒等其他症狀吃藥才要註記,回推他的住院時間,剛好超過14天檢疫期,所以一開始在機場才會沒有發現。
陳時中也提到,第一道防線在邊境,第二道防線則是居家檢疫和居家隔離,設立兩道防線,希望病毒不要散佈到社區裡。
另外,案277應該要居家檢疫,但在機場與別人喝咖啡,陳時中表示,沒有規定不能在機場長時間逗留,這部分不會開罰。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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