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政黨廢止備案名單出爐! 樹黨、建國黨皆在列

立法院於2017年三讀通過《政黨法》,內政部當時強調,將在2年內輔導現行登記的政黨團體轉型,屆期未轉換者,將廢止其立案。如今政黨廢止備案名單也出爐,多達171個黨將面臨解散,其中包括樹黨、金門高粱黨等。被廢止的政黨將依據政黨法第32條規定,進行財產清算。清算人須於15日內向內政部申報辦理,並了結現務、收取債權、清償債務後,如有賸餘者,其賸餘之財產歸屬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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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法闖立院17年,在2017年通過,鑑於台灣上百個政黨為「一人政黨」或「僵屍政黨」,未正常運作,依據此法若政黨連續4年未召開黨員或黨員代表大會,或連續4年內未依法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或備案1年內未完成法人登記,內政部就可以廢止政黨備案。

如今政黨廢止備案名單也出爐,多達171個黨將面臨解散,其中包括樹黨、金門高粱黨等,被廢止的政黨將依據政黨法第32條規定,進行財產清算。

該法條規定,未經法人登記之政黨解散或廢止備案後,其財產之清算,應依「章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決議」辦理。章程未規定、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無法召開時,由 「主管機關選任清算人,並準用民法清算之規定」。政黨財產清算後,如有賸餘者,其賸餘之財產歸屬國庫。

政黨財產清算方式則可分為五階段,先選定清算人,清算人就任申報,清算作業,申報清算完結。

第一階段,清算人產生方式有四種,由章程規定或會議選任清算人、內政部指定負責人為清算人、內政部指定該黨員為清算人、內政部函請政黨推薦黨員為清算人。

第二階段,清算人就任申報,須於15日內向內政部部申報,並辦理公告。

第三階段,清算作業,先了結現務,登報公告債權申報期、製作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專責單位審查、黨員(代表) 大會決議通過財報都完成後,接著收取債權,並清償債務。其中,清算人應於六個月內完結清算;不能於六個月內完結清算時,清算人得申敘理由,向法院聲請展期。清算人不於前項規定期限內清算完結者,各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第四階段,申報清算完結,造具清算期間收支表及清算後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並陳報內政部。


政黨廢止備案名單出爐(圖/內政部提供)


政黨廢止備案名單出爐(圖/內政部提供)


政黨廢止備案名單出爐(圖/內政部提供)


政黨廢止備案名單出爐(圖/內政部提供)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