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俊指出,針對鄭嫌裁定有提抗告,台南高分院剛剛撤回原裁定,發回嘉義地方法院重新裁定。他表示,二審發回的理由在於鄭姓被告交保後可能會危害人群造成社會上一些恐慌,希望嘉義地院重新裁定時能審酌這一點,希望他們就停止羈押的部分能附加一些條件,也要注意《精神衛生法》第41條以下的相關規定,這部分若嘉義地院重新開庭時,檢察官屆時會表示意見。
蔡英俊表示,原裁定交保的部分二審已經被撤銷,回復到無交保的狀態,嫌犯仍繼續羈押,不會因為無罪而釋放,就這部分嘉義地院還要根據二審撤銷發回的意旨重回裁定。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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