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方法院發言人洪嘉蘭指出,嘉義地方法院命鄭嫌24小時內以100萬元交保,否則具保失效,繼續羈押裁定。她表示,今晨已將裁定書送達檢察官後,另以專車於10:40送達被告。
被告辯護人律師,具狀向嘉義地方法院表明,被告目前無意提起上訴,同時轉達被告及其家人均表示,無能力以100萬元具保。
洪嘉蘭說,地院不待24小時交保時限屆滿,檢察官已提起上訴,送達回證等亦齊備。她指出,本案屬於重大案件,今天下午2時40分許已依上訴程序,將全案卷證及被告,送台南高分院審理,卷宗從嘉義地方法院出發後,到看守所提解被告,車子是下午2時40分從嘉義看守所出發,目前前往台南高分院。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快新聞/殺警案凶嫌百萬保釋金付不出移二審 台南高分院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