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殺警凶嫌百萬具保金籌不出 全案移送台南高分院審理
嘉義地方法院發言人洪嘉蘭表示,辯護人轉達被告及其家人無能力以100萬元具保。(圖/民視新聞)

台鐵勇警刺死案,鄭姓被告因思覺失調症一審被判無罪,引發社會譁然,檢方二度提抗告,台南高分院認鄭姓被告具保金過低發回地院重裁,嘉義地方法院今命被告24小時內以100萬元交保,否則具保失效。被告辯護人稍早轉達被告及其家人均表示,無能力以100萬元具保,全案移送台南高分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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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方法院發言人洪嘉蘭指出,嘉義地方法院命鄭嫌24小時內以100萬元交保,否則具保失效,繼續羈押裁定。她表示,今晨已將裁定書送達檢察官後,另以專車於10:40送達被告。

被告辯護人律師,具狀向嘉義地方法院表明,被告目前無意提起上訴,同時轉達被告及其家人均表示,無能力以100萬元具保。

洪嘉蘭說,地院不待24小時交保時限屆滿,檢察官已提起上訴,送達回證等亦齊備。她指出,本案屬於重大案件,今天下午2時40分許已依上訴程序,將全案卷證及被告,送台南高分院審理,卷宗從嘉義地方法院出發後,到看守所提解被告,車子是下午2時40分從嘉義看守所出發,目前前往台南高分院。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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