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因炒股案帶職入監 公督盟籲「自動請辭」

立委傅崐萁涉嫌與台鳳集團負責人黃宗宏,涉入炒作昱成股票案,被最高法院判刑2年10個月定讞,必須再度入獄,但並未被褫奪公權,不但立委身分保留、薪水還照領,帶職入監引發不滿,民進黨立委范雲、時代力量和民眾黨立委都認為不公平,主張修法,也呼籲傅崐萁自己請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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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任才短短3個半月的立委傅崑萁,因為炒股案被判刑2年10個月定讞,又要再度鋃鐺入獄,但他沒被褫奪公權,不但立委身分保留,還能照領一個月19萬的薪水。

雖然傅崑萁嘴上說不會領薪水,但相關制度早被詬病已久,像是前立委顏清標曾三度入獄,假釋後又回到立院;前立委邱毅因妨害公務罪被判刑,也沒被褫奪公權,出獄後馬上就回立法院開會。這一次公督盟聯合民進黨、時代力量和民眾黨立委召開記者會,呼籲傅崐萁主動請辭。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指出,「2年10個月後,他大概只剩一個完整會期,就是所謂第八會期,就是選舉會期,所以關出來之後繼續拚選舉,立委從225席減到113席,每一席都非常重要」。立委賴香伶則呼籲,「應該立即選擇辭職,讓國人對國會立委不會形成共同看法,就是你們的特權可以保護自己,你們的身分在監督別人,講的震天價響,對你自己的時候卻是輕輕放下」。

原來依照現行地方制度法,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甚至縣市長,只要有期徒刑以上判決確定,沒受緩刑宣告或易科罰金,都將當然解職、依法補選,卻只有立委例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也規定,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確定,尚未執行或未執行完畢,不得登記為候選人,既然依法連候選人都不能當,立委卻還能帶職入監,顯然不公平。

對此,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沒有褫奪公權,他的身分就存在,法律規定就是這樣,我們只能依法行政,這部分都按照法律規定走,法律修正是立法委員的職權,這個都尊重立委」。

而立委范雲表示,「我希望能修法,目前只有刑法有相關規定,如果大家覺得多久之後,就應該失去立委職權,地方也應該重新補選,修法之前,我呼籲傅崐萁對花蓮的民意負責任,就應該辭去立委職位」。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則為傅崐萁緩頰,「不要因人制事,不要有特定量身打造的法案,我想我們都可以理性溝通討論」。

民進黨立委范雲主張修法,時代力量和民眾黨團也表達支持,將提案修法,國民黨則呼籲不要有針對性,但從顏清標、邱毅到如今的傅崐萁,類似事件確實一再發生。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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