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網傳罷韓廣告竟是中選會官網 中選會嚴斥:侮辱公署依法送辦!
網路流傳有關中選會的假消息。(圖/中選會提供)

6月6日罷韓投票倒數3天,相關擾亂假消息滿天飛,網路上流傳中選會、高雄市選委會正在「做票」,甚或還有惡意造謠中選會、高雄市選委會有「灌票機器」等不實訊息,最近又傳出「看到罷韓廣告,打開頁面竟然是中選會的網站」的惡意指摘(不實訊息網址來源:https://youtu.be/Ss0Y1ayFId4 ),中選會對此嚴厲斥責,並將移送法辦。

更多新聞: 罷韓倒數最後衝刺!民進黨立委串聯12小時車隊大掃街

中選會指出,有關高雄市第3屆市長罷免案投開票所的地點的查詢網址為https://polling.cec.gov.tw/ ,係高雄市選委會請中選會協助建置之查詢頁面,屬任何人皆可查閱及連結之公開資訊,並無所謂中選會網站竟然就是罷韓廣告之不實情事。

中選會及高雄市選委會也提醒民眾,捏造及散布、傳遞不實訊息者,是要負起法律責任的,輕則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予以裁處,重則將觸犯刑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而另應負起刑事責任。此外,對於任何不實訊息,並非只有中選會及高雄市選委會等選務機關定會移送檢警單位法辦而已,民眾及網友也皆可依法舉發,並由警察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中選會強調,此類不實選務假訊息的捏造及散布、傳遞,行為者所涉及的法律責任,計有:
一、依社維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3日以下拘役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二、依刑法第140條之規定,對於公署公然侮辱者,亦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三、倘另違反公職選罷法者,也還有刑事責任,例如該法第104條規定,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快新聞/林智鴻喊話國民黨 小心因韓國瑜導致黨泡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