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勇警李承翰案今開二審程序庭 律師請求重做被告精神鑑定
嘉義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執勤時遭持刀刺死一案,今(15)日下午召開二審程序庭,由律師林國明代表李承翰母親出席。(圖/民視新聞)

嘉義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執勤時遭持刀刺死一案,今(15)日下午召開二審程序庭,由律師林國明代表李承翰母親出席。針對被告所做精神鑑定報告顯示,被告毫無辨識能力,針對此份鑑定報告林國明指出,具有重大瑕疵,且前後不一致,再加上並非由醫療資源與醫師陣容相對豐富的醫學中心所做,應考量是否有重新替被告做鑑定的必要。對於律師請求,法官回應,會由合議庭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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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執勤時,遭鄭姓男子持刀刺死,造成社會轟動。台南高分院上月25日首度開準備程序庭,當時高分檢檢察官林志峯和李承翰父母都認為,台中榮民醫院嘉義分院為鄭姓兇嫌所做精神鑑定沒有證據力,要求重新送鑑定,今日下午兩點多,高分院召開二審程序庭,由律師林國明代表李承翰母親出席。

林國明表示,李承翰母親同意參與訴訟,也委任律師擔任代理人,但李母今天之所以沒有出席,是因為於本月4日過世的丈夫明天有重要告別式,相信日後李母會出庭表示意見。

林國明指出,告訴人相當堅持此案應做重新精神鑑定,理由是原鑑定報告中有許多重大瑕疵,並未審酌重要人證物證,甚至鑑定報告書還出現前後不一致的狀況。林國明舉例,就像是鑑定報告表明被告智商達76,實際上是遠高於輕度心智障礙的,與鑑定結果所說毫無辨識能力並不一致。

林國明說,今天已與審判長說明,基於前述理由,再加上與原本替被告做精神鑑定的醫院相比,台南的奇美、成大兩間醫院屬於醫學中心,醫療資源與陣容相對豐富齊全,因此應考量是否有重新替被告做鑑定的必要。對於律師請求,法官回應,會由合議庭決定。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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