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中市府罰中火200萬 台電:將申請國賠
中市府開罰台電公司200萬,台電表示將研議申請國賠。(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為解決夏季用電問題,台電昨晚重啟台中火力發電廠2號機組,卻惹惱台中市政府,遭重罰200萬。對此,台電今日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將依法救濟,並針對中市政府公務員種種違法瀆職行徑對台電與台電員工造成的侵害,請求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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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昨日晚間重啟中火2號機點火測試,中市政府立即派員進廠稽查,今日中午裁處罰款200萬元,並勒令2號機停工,同時要求接受環境講習。中市政府甚至揚言「如經查獲未遵行停工處分者,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對此,台電今日下午鄭重回應,面對中市政府對電廠員工的恐嚇行徑,必將盡力保護電廠員工,「他們肩負全台灣穩定供電的使命,犧牲假期兢兢業業地工作,為什麼要在此刻受到這種威嚇式的對待?」

台電強調,台中電廠2號機點火,完全合乎法律規定。這部機組雖曾遭中市政府裁罰廢證,但已為空污法主管機關環保署撤銷裁罰,恢復原許可證效力。台電指出,就算中市政府已提起行政救濟,撤銷裁罰的效力不因此中止,中市政府環保局所提訴願亦經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做出不受理之決定。依空污法規定,機組回到許可證申請展延狀態,即可依原許可證內容及許可條件進行操作。

台電批評,中市政府無視環保署及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等權責機關的決定,一意孤行,一再違法開罰台中電廠,「台電定將依法救濟,並針對臺中市政府公務員種種違法瀆職行徑對台電與台電員工造成的侵害,請求國家賠償」。

台電指出,中市政府面對中央主管機關撤銷裁罰的處分,卻一副當作沒看到的樣子,還提出了令人費解的法律解釋,直接「斷言」中央主管機關的處分無效,「這種『寬以待己,嚴以律人』的態度,令人傻眼。」

台電表示,台中電廠的環保改善工程完成後,排放大幅下降,符合中市政府自訂的加嚴標準,台中電廠近5年來更是減煤將近600萬噸。但這些成果,中市政府全都選擇當作沒看見,甚至仍一再對外指稱台中電廠影響中部地區空氣品質,讓人合理懷疑,中市政府故意忽視空污來源成因複雜且多元,需要全盤治理方能奏效,「顯見台中市政府根本無心改善空污,藉由為難中火獲取政治利益」。

最後,台電呼籲,基於「合理、合格、合法」的「三合」考量,決定讓台中電廠2號機點火運轉,「事實上,台電也非常熱切希望能「多一合」,亦即與地方政府「合作」,共同尋求兼顧環保與穩供的良方」。

台電表示,若市府堅持以對抗替代合作,恐怕將導致供電與環保雙輸的局面,「殷切盼望中市政府回歸法治正軌,切莫一錯再錯,更不要低估台電對於維護人民用電權益的決心」。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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