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急診室暴力!男子「思覺失調症」獲判無罪 護理師批:「善良公民」沒有人權
陳姓護理師(右)說,作為一個「善良公民」卻沒有人權,未來如果再遇到暴力時,法律根本無法給他們一個公道。(圖/民視新聞)

一名患有思覺失調症的彭姓男子,去年6月在宜蘭羅東博愛醫院急診室徒手將治療推車砸向護理站,讓陳姓護理師心生畏懼、長期失眠,被診斷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檢方依《醫療法》「妨害醫療業務執行罪」起訴彭男,經宜蘭地院審理認為,彭男因思覺失調而無法辨識行為能力,宣判無罪;陳姓護理師說,作為一個「善良公民」卻沒有人權,未來如果再遇到暴力時,法律根本無法給他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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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9日時,彭男在「羅東博愛醫院」急診室內情緒不穩,大聲咆嘯,以徒手抬起治療推車砸向護理站,致當時在護理站執行醫療業務的陳姓護理師心生畏懼,檢方認被告涉犯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之妨害醫療業務執行罪嫌提起告訴。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認為,彭男雖有違反《醫療法》客觀犯罪事實,惟有前述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為行為之能力,而無刑事責任能力之情事,對其施以刑罰,已難達刑事處罰之目的宣判「無罪」。

陳姓護理師表示,因為這起「急診室暴力」,讓她這一年長期失眠,遇到類似病人都會心悸、發抖,後來前往身心科就診時,被確診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談及宣判結果,陳姓護理師直言「不能接受判決結果」。她指出,只因彭男有精神障礙、沒有定期回診服藥而獲判無罪,她認為未來不會有人願意從事醫護人員。

陳姓護理師想起案發當時仍餘悸猶存,他說,法律都保護不了他們,作為一個「善良公民」卻沒有人權,未來如果再遇到暴力時,法律根本無法給他們一個公道。

「醫院對醫療暴力是零容忍!」博愛醫院醫療副院長林志銘說,政府應重視身心障礙病人基本照顧,司法體系對於此案無罪判決,反過來政府應投入更多資源把「這些人」照顧好,而非讓醫護人員全部承受,特別是對於醫護同仁的尊嚴,因為照顧病人卻遭受暴力對待,這是他們不能接受的。

法院判決書寫道,彭男是因為覺得護理師都在「笑他」,才拿治療椅亂摔,但不知道當時在做什麼,有幻覺、幻想等語。據《聯合報》報導,彭男辯護律師指出,陳姓護理師當時是在打報告,彭男行為並沒有影響到陳執行醫療勤務,不應擴張解釋才是。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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