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首宗官司 男子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港府列「光復香港」標語為犯罪。圖非涉案男子。(圖/擷取自路透社影片)

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6月30日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當晚11時正式刊憲生效。香港今天出現第一起港區國安法起訴案,1名24歲男子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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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商業電台報導,一名24歲男子「七一」遊行當天,在灣仔騎著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機車,衝向試圖截停他的防暴警員,導致多人受傷。

該男子今天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以及恐怖活動罪,不過他腳部骨折留院未能出庭,案件延後至下週一或出院後再提訊。

香港政府2日晚間發表聲明表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在今時今日,是有港獨、或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改變特區的法律地位、或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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