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上路公務員風險增!政院擬採通報制規範

港區國安法及施行細則上路後,不僅危害國人進入香港的人身安全,公務員到香港風險更是大增。由於目前公務員到港澳採通報制,比到中國的「許可制」寬鬆,行政院打算針對公務員到香港將訂出規範,曾擔任過政務官的立委劉世芳就說,不少公務員手機臉書會放中華民國國旗,這在香港都可能違反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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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單位不規範提醒的話,公務員政務官真的一不小心到香港,就會踩到地雷。駐德國代表謝志偉痛批:「這個香港國安法反香港,是一個提供合法架構,給北京政府連結非法途徑,來打壓香港人的民主運動。」

謝志偉前幾天上德國之聲英文台,大罵港區國安法打壓香港民主,這段內容可能讓謝志偉入境香港,遭到逮捕。

瞧瞧香港人在國安法通過後,上街頭抗議連光復香港的標語,都不敢用,還得以白紙表達無言抗議,就知道這個惡法對人身自由的鉗制有多嚴重,更別說中華民國公務員到香港,風險更是大大增加。

立委劉世芳指出:「譬如說我們很多公務人員,他很喜歡把中華民國國旗放在自己的手機,或放在自己的相關文件上面。但是如果他們在進出香港國境的時候、有其他會議出現中華民國國旗,或是所謂中國國民黨黨旗,或是民進黨黨旗的時候,他們可能認為這觸犯港區國安法。」

公務人員目前到香港的敏感程度,比得上到中國,但公務人員到香港,除非是像行政院政務委員、部會首長等十二職等以上,要向陸委會報備,一般公務人員根本不受限。

但是到中國,從政務人員到縣市首長,得先事先向移民署提出申請,經過部會組成的聯審會審核。即使是十職等以下,不涉機密的公務員,也得經過服務機關同意。而且公務員從中國返回台灣,還要填寫返台通報表。

對此行政院長蘇貞昌呼籲:「港版國安法,不只是只有管香港,而是管全世界,也不管他是不是香港人,是不是在香港,只要你言行有違背他的意思都可以重判。所以我們已經一再呼籲國人要小心,對於國人赴港,尤其有相關公務人員身分等,我們都會有因應措施,會由主管部會就整個盤整後來做。」

台灣過去因應香港一國兩制,給予香港不同於中國的寬鬆待遇,現在港區國安法讓香港變中國,公務人員赴港可能因為言論被拘留,甚至得提供情報換取人身自由,因應這樣的變局,政府不小心把關可不行。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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