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申請立法會參選 拒簽「效忠書」恐被取消資格

香港立法會選舉18日進入提名程序,而在民主派初選以3萬多票脫穎而出、獲得提名資格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天正式遞出參選申請。他公開表示不會簽署效忠港府的確認書,而香港選委會可能以此為由,拒絕批准他成為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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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第一次舉辦立法會議員選舉,黃之鋒與多名泛民主派參選人,18日一早就前往登記。泛民派希望在這次選舉70個席次中獲得過半席次,繼續為民主發聲。黃之鋒表示,「今天是港區國安法實施的第三周,我還是希望能競選公職,接受人民的委任,持續向世界發聲,香港人會奮鬥到最後一口氣」。

而親中派的人士,則強調對中國當局所謂的「黑暴」勢力無畏無懼,要力拚連任阻撓民主派實現「35 」過半目標。

香港選委會15日宣布,獲得提名資格的參選者必須簽署擁護基本法、以及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確認書,否則無法獲得有效提名資格。黃之鋒雖然20日表態參選,卻事先已經表明不會簽署確認書。

過去曾有過拒簽確認書者參選的案例,但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資格審查恐怕會更嚴格,因此能否取得參選資格,要看北京政府的態度。

黃之鋒表示他尊重其他參選人的意志,「簽署」不代表放棄抗爭意志,「拒簽」也不代表辜負選民託付。他坦言成為候選人的機會也十分渺茫,不過正如他的參選口號「不屈火苗、存亡號召」,他希望透過參選,讓國際社會見證中國政府的打壓,以及香港人不屈服、不投降的精神。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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