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大城鄉代會主席王宏銘,召開記者會,抗議麥寮六輕廠爆炸,威脅彰化居民生命安全,為民喉舌;但檢方卻查出,王宏銘涉嫌在2018年擔任公所秘書時,向工程廠商索賄,認為有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以及勒索財物罪嫌,並有逃亡及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無獨有偶,同樣在彰化;伸港鄉長曾煥彰,18日也是因為涉及貪污案,遭到地院判處11年徒刑,今年7月底,伸港鄉長曾煥彰主張要發放振興金,給3萬7千多名鄉民,每人1千元,要振興經濟,但被鄉代會否決。沒想到不到一個月,曾鄉長轉眼成了階下囚。
伸港鄉長曾煥彰,以及鄉代會主席林其瑞,涉及向納骨塔工程廠商收取1400萬元回扣,分別遭判處11年以及9年徒刑;貪汙罪經一審判決,鄉長將被停職,並遞奪公權7年,烏紗帽保不住。
(民視新聞/李文華 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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