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還給人民修憲提案權,范雲提出「降低修憲門檻」,並附帶三大主張:
第一,修憲門檻雙軌分流。
例如涉及國號、國體、國旗、領土等爭議性較高的「主權議題」,可以維持較高修憲門檻,避免相關爭議阻礙了其他憲政議題的檢討機會。但其他議題的修憲門檻,應該可以適度合理降低。
第二,非主權議題降低修憲門檻。
依台灣現行修憲程序,修憲案必須立法院全體委員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出席者四分之三之決議;公民複決則要有全體選舉人總額半數同意(超過965萬票)。范雲認為,這樣的機制等於需「雙重超級多數」同意,立法院要跨黨派有共識才能提案,且考慮投票率後,公民複決要獲得三分之二至四分之三的投票同意,才有可能修憲,相當困難。
因此范雲認為,不涉及主權爭議的其他修憲議題,不論是國會提案門檻或公民複決門檻,都可以適度降低。至於配套則可參考德國基本法第79條的設計,限制修憲提案若違反人性尊嚴、違反人權或者動搖民主共和國體制,不得成立,以避免出現反人權、反民主的修憲提案。
第三,增加公民提案機制。
范雲認為,現行憲法並非台灣人民所起草制定,應建立公民連署提案、公民參與憲改的機制,讓台灣人民有更多參與修憲提案與討論的機會。
至於「保障人權質量並進」方面,范雲同樣提出三大主張,分別是人性尊嚴入憲、人權保障量的提升完善、人權保障質也要同步強化。
立法院長游錫堃今日上午召集黨團協商,朝野黨團皆同意成立修憲委員會,依政黨比例由民進黨22人、國民黨14人、民眾黨2人、時代力量1人組成,9月30日前各黨就會提出修憲委員會推派名單。
范雲尤其呼籲國民黨,珍惜這會期難得有共識的憲改時刻,讓憲法解凍,打造符合台灣民主發展與國際人權潮流的憲政架構。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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