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法集結及違反「蒙面法」 黃之鋒再遭拘捕

香港知名社運人士,同時也是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日(24日)下午依保釋法前往中區警署報到、沒想到竟被拘捕,來聽一下他被釋放後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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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表示,「今天(24日)大約中午我到警察局,進行有關保釋的定期報到,警察突然表示,他們需要逮捕並起訴我,以2019年10月5日參加未經批集會,及同場活動違反蒙面法的名義。」

這是黃之峰自2019年6月出獄後,第3次被起訴,9月30日下午將在東區法院開庭。黃之峰表示就算北京步步逼緊,他還是會繼續抵抗,自己面臨的非法集結罪刑,跟12名被送中港人,還有超過百位正在獄中服刑的手足來比、顯得維不足道。



對此歐盟呼籲香港司法部門,再次進行「非常仔細的審查」,並重申香港的事態發展,影響了中歐關係,也令人質疑中國是否會恪守其國際承諾。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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