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國道為爭取機車路權?機車騎士遭起底是慣犯

闖國道間接釀成嚴重車禍的趙姓機車騎士,遭人起底,幾天前就曾騎車上國道,疑似是個慣犯!雖然他可能遭開罰最高三萬元,但後方車禍造成的車損,難道可以撇得一乾二淨,不用賠償嗎?由於他的行為和車禍有因果關係,車主可以請求賠償,但還得看鑑定後他的肇事責任比例來判賠,現在警方不排除依公共危險罪將他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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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上國道的趙姓騎士,就是整起連環追撞事故的罪魁禍首,其實在事發幾天前,10月2日他就被民眾拍下,騎著機車上國道,疑似是慣犯。

過去這名趙姓騎士並沒有相關紀錄,但10月2日、10月5日,短時間內密集騎上國道恐怕不是誤闖,有人懷疑,他是身體力行用行動來爭取機車路權。

國道嚴重事故造成10車追撞5人受傷,違規的趙姓騎士依法最高罰三萬,但連環車禍,造成的車損可不只這些錢,難道通通躲過,免賠償嗎?

律師劉韋廷說,「這部分其實就要由這些受害者的車輛,向他來做請求的時候來做一個判斷,如果今天本身自己駕駛看到前面,機車騎士因為違規騎上國道,而自己本身都沒有任何違規的情形的話,那就要由前面這個機車騎士,負百分之百的賠償責任,但如果本身自己駕駛,就可能有超速或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可能自己就要負擔一定程度的肇責比例了。」

一切還是要看過失責任比例,騎士與車禍屬因果關係,不過也可看到,追撞發生前,前頭車輛逐漸慢下,後方大型聯結車卻毫無煞車跡象,疑似車速過快,沒保持安全距離也難逃究責。

律師劉韋廷說,「他可能沒有注意到車前狀況,導致他的車輛撞擊到其他更多的車輛,造成更多的損害以及傷亡,這個程度看起來,聯結車的駕駛可能要負擔的肇責比例相對就會比較高。」

騎車上國道引發車禍,不管理由是什麼,付出的成本無法計算,還差點害命耗費社會資源,警方不排除等他出院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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