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轎車慢速行駛車道,轉彎沒打方向燈,讓後方駕駛不滿先按喇叭後嗆聲。兩台車就在雲林麥寮街道上停車互嗆。王姓男子開在後頭不滿前車龜速沒打燈,跳針狂問你有打方向燈嗎,還穿插三字經,丁姓男子超火大,竟然從車子拿出一把鐮刀揮來揮去,嚇的王姓男子報警。
事情發生在今年2020年3月份,兩造雙方告上法院,雲林地院判決出爐,認為丁姓男子持刀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另外王姓男子狂罵三字經,引起糾紛,判拘役20天可緩刑2年,還要捐繳5千做公益。
雲林地方法院庭長王紹銘表示,「呼籲用路人就是說,遇到行車糾紛的事情,還是能理性平和的溝通,不要一時的衝動,演變成刑事案件。」一般民眾也覺得,路上行車若有糾紛,好好說就好,演變雙方對簿公堂,實在沒有必要,也對事情沒有幫助。
(民視新聞/ 許家程、鄭孝欽 雲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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