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緣於民國94年間,趙建銘與前台開董事長蘇德建、前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等人於三井日本料理聚餐。趙建銘得知台開利多的內線消息,返家後與父親趙玉柱買進台開股票,待股價上漲脫手賺取差額。
台北地檢署95年7月提起公訴,台灣高等法院107年3月20日作出更四審判決,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減輕趙建銘等4人刑度,趙建銘判刑3年,趙玉柱2年6月,游世一2年,蘇德建2年並緩刑5年。
案經最高法院第5次發回更審,高院今天作出判決。
(中央社)
更多新聞: 上趙少康節目爆料 陳水扁:蘇控蔡「歹鬥陣」 兩度要求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