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標示規定多 中央、地方認知不同調 遭罰攤商陳情

明(31)天是萬聖節,大小朋友除了精心裝扮,少不了糖果餅乾應景。市面上販售糖果通路多,民眾大多喜歡到傳統糖果攤販選擇各種散裝糖果,根據食品法規定,外包裝應標示品名、淨重、成分、產地及製造日期等細項,但散裝糖果大多沒標示清楚或是直接印在外袋大包裝,又因地方政府對於食品散裝、單裝認定不同調,有屏東攤販業者因此被罰3萬元,引起大批商家不滿。立委林俊憲今(30)日偕同糖果工會代表及食品發展協會等人召開記者會,表示一顆銅板大小的糖果包裝,上頭印了密密麻麻的字,根本看不清楚,要求食藥署研擬改善方案,保障消費者及業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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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單顆糖果包裝有的非常小,且受限於包裝材質、顏色及糖果形狀,要將所有資訊完整標示及逐顆打印製造日期,有一定難度;雖然廠商願意配合做設備更新,將資訊完整印製,但需要時間與政府輔導,來解決技術問題,若直接稽查開罰,會讓糖果攤販及店舖無所適從,恐怕也會使民眾面臨沒有合法糖果可買。


立委林俊憲強調,為讓民眾買得安心,產品資訊充分揭露絕對不可忽視,但現行規範只有徒具形式,實際上無法保障消費者權益,不如考慮輔導業者結合食品QR-code來做商品資訊揭露,建立食品公開資訊平台,以更清楚、有效的方式來提供資訊。



(民視新聞/記者劉珮芬 黃鈺淳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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