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還上班簽到?保全每月超時工作 家屬質疑過勞死、公司認定非職災

南投大樓一名31歲保全,去年2019年9月值夜班期間,人倒在值班台,送醫不治,醫院開立的死因是「原發性高血壓引發顱內出血」,但是家屬調閱死者班表,發現死者平均每個月都超時工作,質疑是過勞死,不過保全公司認定不是職災,雙方沒有交集,訴諸司法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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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男子病發的時候,不停的掙扎,身體前後搖晃,無法自主,他就這樣倒在值班台旁邊的地板上,當時是凌晨4點多,直到6點多才被住戶發現送醫,錯失黃金急救時機,送到南投醫院,住了幾天加護病房還是過世了,院方開立的死因是「原發性高血壓引發顱內出血」,李姓男子的母親,質疑是死者擔任的保全工作,長期超時加班,才造成他過勞死。

調出班表一看,平均每個月都超時工作64個小時,平均每天固定加班4小時,公司卻沒有付加班費,李姓死者母親說,「小孩子這麼大了,身高190突然在上班當中沒了,你跟我說25萬處理,你光加班費還有他們工資差額,就不只那些了。」,而保全公司總經理李正喜則回應,「值班加班費有不足部分公司也根據勞基法,已經計算清楚。」

死者去年9月24日就已經住院,但是從9月26日~9月29日,班表上卻都有簽名,字跡還相同,家屬質疑班表被動手腳,總經理李正喜說,「他自己圖方便,在那個星期值班的第一天,他就把後面的天數都已經簽完了。」,李姓死者母親表示,「他們都把責任推卸給不會講話的人。」

南投縣政府社會勞動處,經過了解李姓保全是為配合公司政策,才提早寫下打卡資料,資方管理有疏失需要受罰,南投縣政府社勞處副處長張木斌表示,「針對涉嫌違反勞基法的公司,在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檢查後,本府依勞基法進行裁罰。」,家屬認為男子過勞死,要求公司賠償1600多萬,但是保全公司認為男子是因病死亡,不需要賠償這麼多,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家屬提告,交給司法定奪。

(民視新聞/葉晏昇、李文華 南投-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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