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假不能折現喔?  警消待命加班是常態 補休恐「沒得休」

人事行政總處,近期將研議放寬公務員補休年限,原本規定公務員補休,要在一年內休完,但考量軍警、消防等工時較長職業,常常加班待命,因此打算將補休年限延長至兩年,但消防員代表認為,延長年限還是無法解決問題,因此找來綠委幫忙發聲,捍衛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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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火警,消防員第一時間趕往現場搶救,站在救災第一線,警消24小時待命、加班已成常態,但補休爭議,也跟著浮上檯面。

消防人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代表楊適瑋表示,「屆退的老學長,一個月可能只需要40到50個小時,我就可以報滿加班費,等到這個學長要退休了,他可能身上揹了三千小時時數,那怎麼辦,退休之後依現行制度,它會自己消滅。」

立委(民)周春米說,「一年可以休假的時間延長為兩年,這兩年內他還是有可能,因為公務的繁重,沒有辦法休任何的假,我們不希望任何所謂一個改革,淪為在吃公務員豆腐。」

就怕辛苦加班時數,淪為做白工,消防員代表找綠委幫忙發聲,根據人總發布的「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規定,公務員補休,必須在一年內休完,如果沒休完,不但沒有加班費,也不能累假,形同被國家「蒸發」。考量警政、消防等職業常超時值勤,人總近期有意將年限,放寬到兩年。不過年限放寬,難道就能解決問題嗎?

楊適瑋更說,「一個月能請到三天補休好了,扣掉72小時補休,他都還剩100多個小時,等於一年會騰出大概快50天補休,你說把時限延長一年延長兩年,他有辦法休完嗎。」

立委(民)劉世芳強調,「人總現在想把它放寬兩年,但是我們覺得這是劃錯重點,不管他是補休或是加班費,都應該核實給他們。」

人總給與福利處副處長楊良彬也提出,「針對這些那麼辛苦的人員,他們合理的執勤時數,來訂一個上限,甚至對於他們必須超時工作的部分,他的補償是不是適當,來做一個通盤研究。」

立委認為應該核實結算,而人總也承諾,會訂定值勤時數上限,並對超時補償做詳細檢討,不讓警消用血汗換來的休假時數,白白消失。

(民視新聞/簡士峯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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