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妻心切亮槍恐嚇 若有殺傷力恐罰20萬

台北市萬華區凌晨在艋舺公園,一名李姓男子為了幫老婆出氣,拿出玩具槍威脅恐嚇,被警方送辦,員警也針對這支槍,送到鑑識組查驗,是否為改造玩具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三讀通過,以前無法可管的操作槍,只要警局判定具備殺傷力,罰則提高到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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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把玩具槍,究竟有沒有殺傷力,還要員警再鑑定,根據今年6月上路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案,一般民眾如果持有改造手槍,可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舉有底火裝置的模擬槍,可罰20萬,原本無法可管,沒有打擊底火裝置的操作槍,也要納入管制,民眾如果想要合法持有,必須帶操作槍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到戶籍所在地的警局報備,由警方完成鑑驗發照,登記最後日期到12月11號。


(民視新聞/蕭宇珊 王翊軒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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