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侵劇組女員工 鈕承澤二審判4年刑期可上訴

「豆導」鈕承澤,被控2018年,涉嫌性侵劇組1名女性工作人員,他雖賠償女方上百萬元,但不認罪,還辯稱女方跟他互有好感,一審法官認定女方當時推阻拒絕,但鈕承澤仍性侵,今年4月依強制性交罪判4年徒刑,不過鈕承澤仍不認罪還上訴,高等法院今天二審宣判,仍判他4年刑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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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黃玉婷表示,「鈕承澤妨害性自主一案,本院宣判如下,維持原審判決,上訴駁回,理由如下,被告雖然否認犯罪事實,但是依照被害人,還有被害人的主管,以及驗傷醫師的證明,以及相關書證物證等資料,都認為被告,確實有在107年11月23日,在住處以參加私人聚會為由,讓被害人強留在其住處內,並且對她為強制性交行為。」

二審法官認為,雖然鈕承澤辯稱誤會女方對他有好感,但無論是被害當事人,或者劇組人員、主管都證稱,鈕承澤跟被害人並沒有男女情愫,再加上被害人的驗傷證明,顯見鈕承澤的說法不可採信,高等法院今天駁回鈕承澤上訴,維持一審4年徒刑。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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