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萬人血清抗體計畫,8月底宣布報告出爐,卻爆出未先送審臺大醫院,先上車後補票,讓台大公衛學院急切割,甩鍋給前任院長詹長權。
到底合不合法?衛福部調查確認,彰化衛生局和台大公衛,均違反人體研究法,最高可開罰百萬,兩周後公布詳細內容,衛福部醫事司長劉越萍說,「專家小組的建議,是可以進行開罰已經有法律依據,該做的行政調查也已經完備。」
恐怕將成為人體研究法通過以來,第一宗大規模並具代表性的開罰案,依照規定,研究主持人詹長權應擬定計畫書,經過倫理審查委員會(IRB)通過,才能進行實驗。詹長權卻認為,他負責後端分析,彰化縣衛生局前端執行公務,和審查委員意見不同,雖尊重調查結果,但感到遺憾,彰化縣衛生局強調,只是協助角色,將提行政訴願,台大公衛則先內部討論,再做定奪。
回顧當時,台大公衛和彰化縣衛生局,檢測易感染高風險族群4000人,中和抗體陽性率萬分之8.3,代表國內社區安全,中央防疫政策正確,卻扯出不少爭議,包含變更科技部補助計畫、報告缺乏同儕審查、牽連白牌司機案引發本土感染恐慌,專業度大打折扣。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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