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司法院來函請求續押蘇震清、廖國棟 立法院14日朝野協商決議
立委蘇震清、廖國棟將屆滿羈押3個月期限,司法院已函文立法院要求續押。(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立委疑涉收賄案,國民黨立委陳超明日前以500萬元交保,同黨立委廖國棟、民進黨立委蘇震清仍在羈押當中。由於12月22日將屆滿羈押3個月期限,司法院已函文立法院要求續押,立法院長游錫堃今上午獲知消息後,裁定下週一14日召集朝野協商處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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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司法院公文內容指出,按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此為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所明定。立法委員蘇震清、廖國棟等人因涉嫌貪污等案件,羈押期限即將届滿,經本院訊問後,認其等仍具備《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一項第2、3款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應予以延長羈押。

由於上回裁定羈押立委時行文立,民進黨立委陳明文等人不滿此案應屬司法院與立法院的爭議,不該僅憑台北地院一只公文即拘提多名現任立委。因此這此次檢方特地由台北地院先行文司法院,再由司法院行文立法院,以「院對院」規格函知。

台北地院表示,立委涉貪案的合議庭目前尚未就被告蘇震清及廖國棟的延押與否做出裁定,但為使立法院就是否同意延押有充分時間討論即決定,台北地院已在8日遵照司法院來函,將徵詢同意之公函呈請司法院轉呈立法院,之後將以立法院回函之結果,依法做成強制處分裁定。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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