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堂益指出,警方調查發現,余員除有疑似洩密行為外,另有公文處理延宕情事,屏東警分局已先核予記過二次懲處,並預防性調整至枋寮分局服務。他表示,屏東地檢署30日指揮屏東警分局,並且會同廉政署及警政署政風室,搜索余員辦公處所及住家,隨後帶同余前往廉政署南部調查組接受偵訊。
檢方今天對余員進行複訊後聲請羈押,經屏東地方法院法官裁定羈押禁見。黃堂益表示,余員涉案重大遭羈押禁見,業依規定辦理停職程序,因本案已進入司法偵查程序,將全力配合檢察官指揮偵辦,而後續所涉行政責任部分,將俟偵審情形依規定辦理。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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