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保障「跨國同婚」! 涉民法修正草案通過 司法院:沒有誰能將愛情劃界限
司法院院會今日通過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第63條修正草案,保障台灣國民與本國法未承認同性婚姻的外國人間,也能夠成立婚姻關係。(圖/司法院提供)

台灣雖已成為同婚第一個合法化的國家,但仍未解決跨國同性伴侶所屬國若不承認同婚,婚姻將無效的困境。司法院今(22)日引用樂團五月天的歌詞「沒有誰能將愛情劃界限」,並宣布,已通過修正草案,保障台灣國民與本國法未承認同性婚姻的外國人間,也能夠成立婚姻關係,「愛無國界」。該草案將函送行政院會銜,提請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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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引用樂團五月天歌詞「沒有誰能將愛情劃界限」,並表示司法院院會今(22)日通過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下稱涉民法)第46條、第63條修正草案,保障台灣國民與本國法未承認同性婚姻的外國人間,也能夠成立婚姻關係。草案將函送行政院會銜,提請立法院審議。

司法院表示,108年的「五月天」,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正式施行,台灣成為全亞洲第一個於法律上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對許多守候已久的國民來說,「愛情的模樣」更加清晰,結婚的渴盼終獲實現。

但於此同時,司法院指出,若一方當事人非我國國民,且其本國法未承認同性婚姻,依現行涉民法第46條規定,與台灣國民所締結的婚姻將不被承認。

司法院指出,為了解決跨國同性伴侶的困境,涉民法第46條修正草案規定,就算外籍同性伴侶所屬國法律不允許同婚,也依台灣法律定,婚姻仍為有效。

最後司法院表示,愛無國界,我國國民無論選擇本國人或外國人成為配偶,都應該受到國家同等的保障,享有成家立業、安身立命的幸福。司法院也承諾,會持續關注各項人權議題,並致力維護國民自由平等權利、人格健全發展與人性尊嚴。

(民視新聞網/鄭皓中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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