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凌晨,劉姓嫌犯拿著電話,走在案發現場附近,同一時間徐姓主嫌正開車載著被害人,要到這裡,兩個人準備連手行搶。
由於被害人日前才剛發生車禍,行動不便,一上車之後,徐姓主嫌發現有機可乘,找了劉姓嫌犯幫忙,徐姓主嫌路上先載被害人去領完錢後,接著再到緯十路附近偏僻眷村,與劉姓嫌犯會面,朝被害人噴辣椒水,將人丟包現場,搶走8萬元現金,車子開到楠梓後,兩個人分開逃逸。
警方以車追人,逮到涉案的兩名嫌犯,不過劉姓嫌犯到案時供稱,他根本不知道徐姓主嫌準備行搶,最後檢察官訊後,將他飭回,徐姓主嫌則是3萬元交保。
兩人過去都沒有不良記錄,卻見到被害人不良於行,心生歹念,如今狼狽落網,只能在牢裡過年。
(民視新聞/蘇晟維、謝耀德 高雄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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