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說,「檢察官是數學不好還是故意,我認為你這是政治起訴司法追殺,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主要目的就是殺馬英九。」
以證人身分出庭三中案後,趙少康在自家節目中,大吐苦水。
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表示,「當時他整個估中廣57億,媒體10億,剩下47億就是什麼?外面的發射,房地啦這些東西,所以我不要的,批評的人說你好好喔,說你1億就買到57億,什麼1億買57億,這47億是要還的啊。」
趙少康喊冤,當時10億元,只買了中廣旗下廣播,其餘47億元資產,依照合約會賣回給賣方。不過自由時報事後以「中廣10億賤賣」?業界估至少值35億」為標題報導,找來市場人士分析,中廣保守估值高達35億元,質疑10億是賤賣。讓趙少康火速聲明駁斥,強調出價10億就是買10億的媒體,哪來的賤賣?還嗆聲願意以35億的8折價格,將中廣賣給自由時報,如果還嫌貴,甚至可以35億打對折賣給自由時報,超出10億的部分,全數捐給公益團體。
律師黃帝穎回應,「在中投新聞稿上面,也是打臉趙少康,說相關的租金收益六億元都還是中廣在收,所有權的概念上面,趙少康去抗辯他沒有取得不動產,這個講法其實在客觀上講不太過去。」
律師反駁,從各方面研判,若說趙少康的10億元,只買下經營權,實在說不過去。
律師黃帝穎指出,「正常的公司,如果我有一個資產57億,要標售出去,我一定會有一個非常客觀公正的,鑑價比價程序,到後來公開標售,馬英九當黨主席時候的黑箱處理,讓人家看不出你如何鑑價如何比價,如何公開標售,沒有這樣一個程序,才會構成特別背信罪。」
律師強調,三中案歸根結柢,程序不透明,如今才會衍伸諸多爭議,一切就交給司法檢驗。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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