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車資不跳表起爭執 運將丟包外配乘客

台中市一名外籍配偶,1月底從沙鹿火車站,搭計程車要到龍井區,運將喊價一趟250元,婦人丈夫電話中,要求運將必須跳表,疑似因此惹怒運將,把車停路邊,把婦人趕下車,讓她不知所措,台中市交通局表示,計程車不跳表可罰9000~9萬,但影片中運將沒收費,無法認定,不過丟包客人,可處600~12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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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停在路旁,運將打開後車廂拿出行李,要婦人下車。

這名婦人是來自越南的外籍配偶,突然被丟包路邊,心情相當著急,只能用著不流利的國語,和運將理論。

疑車資不跳表起爭執 運將丟包外配乘客

事情發生在台中市,當時婦人是從沙鹿火車站,要搭車到龍井區的美髮店工作,事前丈夫已算好車資大約200元,沒想到運將不跳表,喊價250元,電話中談不攏,乾脆拒載。

當事人先生說,「又不是山區,那邊也不會塞車,所以用議價,好像被敲竹槓的感覺很不好。」

台中市交通局運輸管理科科長梁蕙嬿表示,「最後駕駛沒有收費,所以這樣比較缺乏違規事實,比較難以開罰。」

疑車資不跳表起爭執 運將丟包外配乘客

實際回到沙鹿火車站附近,計程車收費方式,確實存在,跳表和喊價,兩者並行。

民眾說,「我搭到的都是跳表比較多,如果他不能事先告知的話,有點像上賊船。」

其他計程車司機表示,「要上車前要先跟司機講好。」、「兩種方式都有,喊價本來就是要客人可以接受,他自己講。」

疑車資不跳表起爭執 運將丟包外配乘客

根據交通局表示,台中市計程車一律按表收費,否則可依「公路法」,對司機處以9000~9萬元罰鍰,但影片中運將沒收費,無法認定,不過,丟包拒載,能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重罰1200元。

(民視新聞/陳仕承、余壽生 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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