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味先爆用過期原料 董座判1年8個月.罰2千萬

知名零食「蝦味先」,在106年的時候,被爆發使用過期原料,製作零食販售,生產蝦味先的裕榮食品董事長洪宗喜被依食安法起訴,一審被判2年徒刑、公司併科罰金3千萬,今天高雄高分院二審宣判,改判1年8個月,併科罰金2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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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過期原料案,一審高雄地院從公司內部的會議紀錄中認定,裕榮食品的高層對於使用過期原料都是知情的,因此當時判董事長洪宗喜2年,另外廠長以及採購經理也分別被判2年10月、及2年6月,二審高院認為,地院是以一罪一罰,以67條罪計算量刑,但應該以合併以一罪計算比較合理,才會撤銷改判,其中廠長蘇天進改判兩年、宣告緩刑3年,採購經理謝建平改判1年10月,宣告緩刑3年。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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