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提供外勤員警在勤餘時休憩的備勤室,現在卻在天花板角落發現內有槍枝與毒品的舊公文封。
陳姓小隊長在調查時主動表示,刑警大隊於民國100年2月間從板橋區府中路搬遷至現在中和區民安街駐地後,某日在鐵櫃內發現這包舊公文封,打開後發現為改造槍彈及少許毒品,因公文封上未書寫承辦人姓名,因此先暫時將整個包裝放在天花板角落,事後卻忘記此事也未通報上級處理。
調查人員檢視公文封面,刑警大隊機關地址印為「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疑在搬遷駐地前就包裝好,但證物外包裝並未記載明確編號;目前正全面清查以釐清這批證物來源,並追究當時承辦人員及相關主管行政責任。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捷運對講機失靈?民眾緊急狀況按了沒反應 北捷:車廂太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