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允恭遭爆在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與前記者女友在辦公室發生性行為等。監察委員紀惠容、王美玉調查後認為其行為構成性騷擾,傷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形象,監察院後來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丁允恭在妻子蔣婕妤陪同下,日前出庭,妻子力挺他,受訪時表示不能接受監委「性騷擾」的指控,反批何女(Y女)提供的照片才是對丁允恭的性騷擾,也說何女主動聯繫並向丁允恭索討金錢「到底誰在騷擾誰」。丁允恭則表示,對方主動聯絡尋求經援,他給予支持卻變性騷擾,覺得不合理。
懲戒法院第一法庭今宣判,丁允恭撤職並停止任用兩年。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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