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與記者辦公室性行為被判撤職停用 丁允恭:法院認定我沒性騷擾
桃色風波後遭法院判處撤職並停止任用兩年,丁允恭在臉書發文再度致歉,他坦然接受裁處,「也感謝懲戒法院能依據事實,明白認定本人並無性騷擾情事」。(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爆出桃色風波,在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與前記者女友在辦公室發生性行為等。他日前開庭時為從事不宜行為致歉,但絕無監察院所指控的性騷擾。不過,今懲戒法院第一法庭今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兩年。丁允恭在臉書發文,對整起爭議再度致歉,他坦然接受裁處,「也感謝懲戒法院能依據事實,明白認定本人並無性騷擾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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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允恭捲桃色風波,監察委員紀惠容、王美玉調查後認為其行為構成性騷擾,傷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形象,今年1月15日遭監察院以11比0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丁允恭在妻子蔣婕妤陪同下,日前出庭,妻子力挺他,受訪時表示不能接受監委「性騷擾」的指控,反批何女(Y女)提供的照片才是對丁允恭的性騷擾,也說何女主動聯繫並向丁允恭索討金錢「到底誰在騷擾誰」。丁允恭則表示,對方主動聯絡尋求經援,他給予支持卻變性騷擾,覺得不合理。

懲戒法院第一法庭今宣判,丁允恭撤職並停止任用兩年。他在臉書對此回應,再次為了在不適宜的地點做不適宜的行為,深感抱歉,除了已辭職表達對社會大眾歉意以外,也坦然接受裁處。

丁允恭強調,同時,也感謝懲戒法院能依據事實,明白認定本人並無性騷擾情事,也望各界明察,祈能正確報導,而不要再以「性騷擾」相關詞語指涉此一事件。再度表達對行為不檢違反社會期待的歉意。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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