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先生在20多年前,欠了銀行80萬元,不過,蘇先生在2000年時,償還本金80萬元,加上利息30萬元,取得了行員手寫的一張收條,註明蘇先生沒欠錢,沒想到,蘇先生最近收到一紙雲林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說他欠錢不還,名下三筆土地,以及股票,要被扣押,這把蘇先生嚇壞了。
蘇姓民眾說,「我一開始以為是不是身分證掉了,被人家撿去貸款所以才欠銀行債務遭到銀行查封。」
蘇先生一查,是銀行向法院申請清償債務強制執行,為的,就是那筆80萬元,可是,20年前不是明明還掉了嗎?
還好,這收條,只有薄薄的一張白紙,上有藍色原子筆書寫的100多個字,7000多天以來,被蘇先生妥善的收藏著,關鍵時刻,亮出來。
蘇姓民眾表示,「幸好我21年前還款的資料,還有被他們扣押還清錢之後,法院撤銷的三筆土地的公文我都留著,他們才不得已才撤銷。」
律師李建忠說,「我們一般人民還是要有保存跟銀行往來的資料,應該是對自己會比較有保障。」
銀行表示,是內部作業疏失,造成民眾困擾,已經派主管親自登門道歉,律師提醒民眾,如果真的提不出還款證明,還可以要求銀行清查帳戶往來記錄,但是,如果還錢用現金,該怎麼證明,恐怕會有爭議,民眾還是保管好清償證明自保。
(民視新聞/鄭孝欽 雲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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