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拿著網子在池子撈啊撈,看在客人眼裡似乎很正常,只是撈死蝦可以,撈活蝦可不行,另一名女員工出現,兩個人互相配合,並拿出桶子裝活蝦,偷偷帶走!業者語氣無奈,沒想到大夜班員工監守自盜,位在新北市蘆洲這家釣蝦場,陳姓員工負責放蝦、清蝦池,方姓員工顧櫃檯,陳姓男子被抓包時還說,有偷撈龍蝦,並給方姓女子變賣,每台斤抽一百元,只是被法辦又翻供,否認犯行,方姓女子也說只吃20斤,老闆灌水,兩人避重就輕。事情發生在2019年9月間,兩個月業者就損失約185台斤蝦子,大約七萬多元,法院判兩名員工要賠償5萬,還有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對業者來說,萬萬沒想到,自己人是小偷,蝦子損失事小,只是破壞了商譽,還有流失的顧客,恐怕難以估計。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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