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姓富商因為多年前涉嫌炒股,在2012年遭高院判處1年徒刑,因為翁姓富商的戶籍地在台南,案件的執行,由北檢轉移到南檢,當時南檢准許他易服勞役,到麻豆分駐所做勞動工作。
南地檢襄閱主檢林仲斌表示,「他這2196個小時的易服社會勞動,在9個月內就完成,這樣子完成的速率其實是不太合理。」
高檢署發現2196個小時的社會勞動,即使以每日8小時折算,也需要275天,每個月以30天計算,也要9個月,更何況社會勞動一會一週7天都執行,翁姓富商竟然在短短9個月時間,把勞動服完,明顯與現實不符,檢方於是傳訊16名被告,認定麻豆分駐所已退休的楊姓前副所長,涉嫌同謀。
南市警麻豆分局副分局長徐百瑄表示,「相關資料已經送到高等檢察署,統籌偵辦本分局全力配合,高檢署進行調查。」涉犯的是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重大,而且有串證及滅證之虞,將翁姓和楊姓兩嫌犯聲請羈押禁見,分駐所的其他多名退休和現任員警,分別交保。
翁姓富商涉嫌賄絡司法界高層欠法國巴黎銀行3億元,經高人指點後,3億元債務居然全免,並鉅細靡遺的寫入27本筆記本內,包括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北檢檢察長周章欽與司法檢調高層,涉嫌炒股及餽贈等不當行為,共40名法官與檢調涉案,堪稱司法界最大醜聞,曾讓最高法院院長吳燦在司法改革成果展時,哽咽鞠躬道歉,說這起案件,對司法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
(民視新聞/林俊明、鄭博暉 台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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